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
敬告 1. 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本申请书,以保证准确无误填写。 2.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对确认。 3.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使用A4开纸。 4. 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或毛笔认真填写。 |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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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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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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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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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销 登记原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第
项规定:
本合伙企业申请注销登记。 | ||
全体合伙人签名
年 月 日 |
初 审 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审 查 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核 定 结 果 |
签字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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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备 注 |
1 |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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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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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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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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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年 月 日 | |
受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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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办人”是指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该栏还应填写经办人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