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权变更起诉状范文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一)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
(二)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xxx元。
事实与理由:
××年x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女×××由被告抚养。
由于小孩系男/女性,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的生理发育,×××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甚至有酗酒恶习,每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
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xxx元生活费。变更抚养权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变更赡养关系纠纷诉讼主体怎么确定
(一)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二)负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的子女;
(三)赡养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不仅要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此外,在生活精神和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赡养不只是说给饭吃这么简单,任何有虐待(不管言语还是行动上)父母的行为,都是没有好好赡养父母,是违法的。
(四)以放弃继承权来逃避赡养义务是不合法的。这在非独生子女家庭比较常见,谁继承谁赡养的做法其实是不被法律支持的,非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的赡养费应该有子女均出(或者协商能者多出,但不能不赡养)。
三、离婚诉讼在哪里起诉
离婚诉讼在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