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文书正文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护在校学生健康和谐发展,保证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和体育锻炼时间,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若干关于中小学下发的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足课时,开全课程。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组织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加教学内容和课程难度。保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及课时量。每位教师要树立全面发展、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合理安排体育课、艺术课和科技文体活动。确保每周上好一节班团队活动课,确保每天学生有一小时的文体活动时间。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必须严格控制在8小时以内。根据学生在校活动总量的规定确定作息时间表,早上起床时间不早于7:00,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不准利用中午时间进行各种形式的集体上课、补课,中午必须保证学生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3、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初中一、二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1.5小时。提倡布置分层性、活动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不得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作业,不得用抄写作业惩罚学生。寄宿生严格控制学生晚自习时间。保证学生每天有9小时以上的睡眠时间。
    4、严格教学进度管理。要遵循教学规律,科学安排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赶超教学进度。各位教师,要认真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精神组织和安排教学。
    5、严格控制节(假)日补课。端正教育思想,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不得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包括寒暑假)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补习或上新课,禁止有偿补课。
    6、严格学生用书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审定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泰安市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要求确定学生用书。任何个人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书籍、学具和其它学生用品,也不得为学生集体订购各种复习资料、教学辅助读物,不得违反规定强行要求学生征订各种报刊。
    7、严格教学秩序管理。把建立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作为学校常规管理的首要任务落实,加强对日常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指导,要严格教学秩序管理,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随意更改教育教学计划,不随意停课放假,更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
    8、不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管好每一个班级,教好每一个学生,是学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学校不以任何理由举办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等。严禁以通过考试成绩“筛选”和收费等办法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
    9、严格控制各类学科竞赛。各学科要从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来精心设计并严格控制各类学科竞赛。严格按照市教研室牵头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不得随意增加。学科要多组织开展有利于激发学生兴趣、提高学生能力、发展学生特长的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文体类、科普类活动和综合实践活动。组织要严密,管理要严格,纪律要严明,确保师生安全。
    10、改革教育教学评价方法。改变以考试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单一模式,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科学评价体系,在评价中不仅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注重学生的发展状况。初中一、二年级除期中、期末各举行一次考试外,一律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不得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不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教师的唯一标准。学生学业成绩评定一律实行等级加鼓励性评语的办法,并统一使用学生素质发展综合评价成长档案。积极探索并逐步形成有利于推进学校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科学可行的教育评价机制。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