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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调解书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行政复议调解书

×公复调字[ ] 号



申请人:

住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申请人请求:(申请人提出的请求内容和理由)

经审理查明: (审查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的

具体内容)





本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申请人:(签字、捺指印或者盖章) 被申请人:(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一式四份,申请人、被申请人各一份,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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