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监字第××号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原审×告(或原审第三人)×××提出再审的申请(或××××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本院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院长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