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要求撤销对×××(或其本人)的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特字第××号民事判决,宣告×××失踪(或死亡)。……(写明被宣告失踪人已重新出现或已确知其下落,或者被宣告死亡人已重新出现或已确知其没有死亡的事实)。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撤销本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民特字第××号民事判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