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1 |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
3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4* |
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
5*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
6 |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第2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对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第2项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
6、第4项名称核准与登记属同一登记机关的毋需提交。
7、第5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8、名称变更后,需换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1交登记机关备案,已提交的除外。
9、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原名称 |
申请变更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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