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诉人未为被诉人提供正常劳动,其要求赔偿工资并附加25%的赔偿的请求不应支持。申诉人自 年 月就从CCC待岗,自此之后就没有到CCC或AAA的任何机构、部门上班。申诉人在没有提供任何劳动的情况下,要求被诉人支付工资和赔偿费的要求不免有不劳而获之企图,基于此申诉人的请求也不应该予以支持
。三、申诉人在被辞退前一直是为CCC工作,其工资和福利都是由CCC放,申诉人主张权利的对象不应该是AAA。申诉人自CCC成立后,就一直在该办事处工作直至 年 月,申诉人BBB在CCC聘用期间,应该由科学出版社支付工资,待岗期间也应该由科学出版社支付生活费,辞退以后的损失也是由于CCC的不当辞退而造成的,故申诉人主张权利的对象应该是CCC而不是AAA。这一点在 市中级人民法院( ) 民终字第 号判决中已经作出了最终的认定。
综上所述,被申诉人AAA不应该对申诉人的工资和赔偿费要求承担任何支付义务。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以上代理意见希望仲裁庭予以采纳。
湖北 律师事务所游本刚律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