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立案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查处理。该办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二、本案审查期间,你应积极配合本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否则视为放弃申请,本院将作结案处理。
……(如果还有其他事宜,可继续写明)。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第八条制作,供人民法院立案后以书面方式通知救助申请人用。
2.决定采用书面方式通知的,应将本通知书送达救助申请人;通知书签发稿及送达回证应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