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身份证号码: )
丙方: 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为切实改善在甲方学校(包括其连锁学校)任教教师的住房条件,就现乙方向丙方购买房屋等相关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可以享受优惠价购买丙方开发的位于 碧桂园 苑 街(路) 号房屋(下称优惠房屋),甲方也可以提供优惠措施协助乙方购买上述房屋,但前提条件为:乙方必须先将甲方于 年 月 日赠与乙方的位于
的商品房(下称赠房)归还给甲方。
二、上述赠房如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证号: ),乙方必须协助前往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乙方必须直接将上述赠房产权转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受让人名下。办理过户手续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人承担..
如乙方不协助甲方办理上述赠房的过户手续,则签订本协议时,乙方未购买优惠房屋的,丙方有权拒绝提供优惠、甲方有权拒绝提供补助;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已购买优惠房屋的,丙方有权取消优惠措施要求乙方补交楼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补助,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三、乙方同意只选择购买任教学校所在地丙方开发楼盘中限定范围内的房屋一套。
四、该优惠房屋现在市场上的正常楼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现在丙方以优惠价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出售给乙方。市场价与优惠价之间的差价为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五、该优惠房屋的购房款由甲方支付其中的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元)作为购房补助,剩余部分购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购买该优惠房屋时另须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设施费、物业服务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协议未订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