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东会决议,甲乙双方就所持 公司股份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所持的 公司 万元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后,甲方不再持有 公司股份。乙方所持的公司股份应为 万元,占总股本的 %。
二、转让价格为按1∶1.15比例,即 万元。股份转让后,甲方年度红利年 月 日至 月 日按 年度审计后的公司实际盈利,与其他股东同股同利享受分红。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优先股年%派发红利。
三、乙方受让甲方股份后,由新股东会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
四、乙方支付股份转让金后,甲方在 公司所拥有的权益、权利、义务均归乙方享有、承担。
五、本协议生效后,由乙方负责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配合。
六、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公司执二份,二份报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