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关于对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
年 月至 年底,审计署在国家计委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组织驻地方派出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对国家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的重点项目普遍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年多来,共审计重点项目 个。其中能源项目 个,交通项目 个,原材料项目 个,其他项目 个。审计总投资 亿元,约占同期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重点项目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实现了集中力量保重点,尽快形成生产能力的要求。
(一) %以上的重点项目实现了合理工期要求的进度计划,特别是煤炭、电力、铁路、港口及重点原材料项目,由于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了调度指挥和项目管理,资金、物资供应基本满足需要,工期计划大都完成较好,有些项目还提前完成了合理工期要求,如辽宁铁法矿区三台子一井项目,设计年生产原煤 万吨,合理工期 个月,现已按时建成投产,比过去同类型项目缩短工期一年多;上海石洞口第二发电厂,建设二台 万千瓦机组,比确定的合理工期提前 个月并网发电。
(二)审计项目中已有 个项目和 个单项工程建成投产,其中 %以上是能源、交通和原材料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大批重点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对改善经济结构,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加快国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二
审计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投资概算不实、建设资金流失、夹带计划外工程和损失浪费,审计共查出 亿元,占总投资的 %。对这些问题审计机关已作处理,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近 亿元。
(一)削减多列概算,为国家节约投资。审计查出,由于设计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有 个项目多列概算 亿元。有 个项目,通过高套定额、扩大取费和重复计算工作量等办法,多列概算 亿元; 电厂多列概算 万元,其中重列 台汽轮发电机的凝汽器 万元。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多列的概算除 万元抵顶原概算缺口外,一律予以削减,共削减概算 亿元。
(二)严肃财经纪律,追回流失的建设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被侵占、挪用的情况较为严重,审计共查出 亿 元。有的是建设单位将资金用于搞计划外工程或经商办企业;有的是施工单位高估冒算,挤占投资;有的是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乱收费、乱摊派。如 电厂扩建工程承建单位违反规定,从投资中提取“承包业务费” 万元,用于建设计划外工程“ 基地”。 等三市电话网改扩建工程,在引进设备时,夹带包括轿车、冰箱等高档消费品在内的非本工程用物资,增加了工程成本,加重了还贷负担。审计后,除用于计划外工程、超标准建设等资金难以收回外,对被侵占、挪用的建设资金责成归还原资金渠道,对经营牟利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共追回流失资金 亿元。对少数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审计署和国家计委报告国务院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促进建设资金尽快到位,避免拖延工期。 年多来,审计发现有 个项目资金未按计划到位,不到位资金 亿元,影响工程进度。主要是地方自筹资金不能按规定落实和国家安排投资计划中留有缺口,也有一些资金被侵占挪用。对这一问题,审计机关既严格维护财经纪律,又尽力帮助建设单位疏通资金渠道,落实建设资金,促使重点建设正常进行。如为 水泥厂配套的 石灰石矿有 万元地方自筹资金迟迟不到位,严重影响建设工期。审计查出后,督促有关地方很快解决了资金问题。 矿务局 矿,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 万元(人民币)资金,被原 部占用达4年之久,造成了洗煤厂工程与矿井不能同步建设,严重影响了整体工程进度。审计发现后,在国家计委和审计署协调下,中国 总公司很快归还了占用贷款,使洗煤厂得以开工建设。
(四)促进参建单位减少损失浪费。经审计查出, 个重点建设项目损失浪费金额达 亿元。有的是地质勘测不准,多次改变设计方案,耗资耗料;有的利用外资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和使用中宽打窄用,浪费严重。如 市 万吨乙烯项目由于对市场需求预测不准,耗资 亿元引进一套乙醇装置长期闲置,现在设备毁坏严重,造成经济损失近 万元。河南X县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不充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工期拖长,增加投资 亿元。审计中对这些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分清责任,实事求是进行处理,促进有关单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三
造成重点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原因很多,主要是管理不善,法制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力所致。为了促进高质量、高效率地建设国家重点项目,根据审计的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重点建设关系国计民生。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进行重点建设,是加快经济发展和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重要条件。应当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强化国家宏观调控。要推行业主责任制,明确项目建设的责、权、利关系。要制定科学的标准定额,严格造价管理。要发挥银行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要进一步制定行业的合理工期定额,落实建设责任,严格工期管理。
(二)加快投资立法。目前,投资建设领域无法可依的状况较为严重,许多现行管理办法中缺少违反投资政策、法规的处罚规定,约束力不强,一些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管理协法或改革措施,如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制等,尚未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因此,要尽快制定“投资法”,改变投资建设无法可依的状况,要研究制定违反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法规处罚的规定,使监督检查和查处间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国家在建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署要继续进行审计,并形成制度。根据重点建设项目投资额大、资金来源渠道多的特点,开展开工前资金来源审计,促使建设资金及时到位。进一步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促进参建单位遵守财经法纪,加强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以上报告,请审阅指示。
年 月 日
附:
这是国家审计署对一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之后,向国务院所作的报告。本文分三个部分:一是整体建设项目的概况、成果及所起的重要作用;二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所作的处理;三是根据审计的情况提出的建议。
这篇审计报告对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观点鲜明,材料具体,每一部分中都提出了若干间题,采用分条列项的方式,眉清目楚。而且在组配材料时运用了大量的数据,很具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