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反诉状?——反诉状的概念和作用 反诉状是民事案件的被告、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的与本诉相反的独立的诉讼请求的书面文件。通俗一点说,就是在诉讼中,被告方认为原告方也存在侵害被告方合法权益的事实,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法院一并处理,这就是提起反诉。而提起反诉所使用的诉状就称作为反诉状。 反诉状只使用于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由于行政案件中被告是行政机关,诉讼针对的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因此行政机关不能成为反诉的主体,也就不存在反诉。 反诉中所提出的反诉内容,一定要与本诉有牵连。如果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件事情,仅仅是当事人相同,那么不应当以反诉的形式提起诉讼,而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反诉状应具备哪些内容?——反诉状的内容 反诉状的内容主要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信息、反诉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尾部这六个部分。各部分的内容以及注意事项介绍如下: 标题。 标题根据反诉状的用途而不同。用于民事诉讼中的反诉状标题为“民事反诉状”,用于刑事自诉中的反诉状标题为“刑事反诉状”。 当事人基本信息。 当事人基本信息这一部分主要是反诉人和被反诉人的基本信息。反诉人即为本诉被告人,被反诉人即为本诉原告,应当用括号在“反诉人”和“被反诉人”后面标列出该信息。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当事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职务和联系电话。 如果当事人请律师代理诉讼或者有委托代理人代理,那么在当事人基本情况后面还应注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和电话。 反诉请求。 反诉状中的反诉请求部分相当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部分,这部分必须写明确。有多个反讼请求的要分项列出。 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部分是反诉状的重要部分,应当针对本诉,提出原告方侵犯我方合法权益的事实以及相关理由和证据,提出反讼请求的依据和法律适用等内容。 书写事实与理由部分应注重事实描述的客观合理性以及逻辑性,文字应简明清晰、通俗易懂,说理应当引用适当的证据来增强说服力。事实理由要写清楚、透彻,描述事实和说明理由时要把握住争议的焦点所在。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这部分主要包括证据信息和证人信息两类内容,各项应当标号列出、简明清晰。证据信息应当包括证据名称以及与案件的关系,使人一目了然;证人信息应当包括证人的姓名、身份、住址等与案件有关的信息。 尾部。 尾部的内容仍然包括信尾、署名、日期、附件等。信尾统一为“此致、╳╳╳人民法院”;署名为“反诉人:╳╳╳”,如果反诉人是公民,则署名即为反诉人姓名,如果反诉人是法人、其他组织,则署名包括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签章;日期用公历写明年、月、日;附件应列明附件材料的内容以及份数,并标号分项,附件1均为反诉状副本,份数根据被反诉人的人数提交,被反诉人的人数为几人就提交几份反诉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