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书
(××××)×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
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于××××年×
×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被告人×××不服,提
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
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
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原判决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上诉、辩护的主要意见,再次写
明检察院在二审提出的新意见)。
经审理查明,……(肯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是正确的,证据确凿、充分。
如果上诉、辩护等对事实、情节提出异议,应予重点分析否定)。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确认的事实、情节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批驳上
诉、辩护等对原判决定罪量刑方面的主要意见和理由,论证原审判决结果的正确性)
。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