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文书正文

拘传证



           拘传证
  ┌──────────────┐ ┌─────────────────┐
  │    ××××公安局    │.│     ××××公安局     │
  │    拘传证(存根)    │.│       拘传证       │
  │      ×公预字第 号  │.│        ×公预字第 号  │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单位及职业_________│.│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兹派本局侦查员│
  │住址____________│.│____对居住在____的____│
  │拘传原因__________│.│予以拘传。            │
  │拘传时间__________│第│                 │
  │批准人___________│.│                 │
  │执行人___________│.│           局长(印) │
  │填发时间__________│.│          (公安局印) │
  │填发人___________│号│本证已于×年×月×日×时向我宣布。│
  │        年 月 日 │.│        被拘传人____ │
  │              │.│                 │
  │              │.│                 │
  └──────────────┘ └─────────────────┘
  
               
  
  2.说明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本格式是公安机关使用的拘传证。
  拘传证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凭证文书。这种凭证文书具有不可违抗的法律强制力,被拘传人必须服从,不得拒绝。该证不得多次使用,每次拘传不得超过12小时。在12小时内不能结束时,应当将被拘传人妥善安置好,并重新填发拘传证。
  填写拘传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该证正页上所指的被拘传人就是拘传证存根上使用的犯罪嫌疑人,这两种称谓都是同一人。被拘传人是针对被拘传的对象而言的,而犯罪嫌疑人是针对被拘传人在案件中的地位而言的。
  (2)正页中的“居住在……”和存根中的“住址”是同一的,均是指被拘传人的户口所在地。正页中使用居住地主要是为了语言流畅和便于理解。
  (3)拘传原因通常有两种基本情况,一是对犯罪嫌疑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的,可填写“经合法传唤而不到案”;二是对犯罪嫌疑人直接采取拘传的,则应填写拘传的原因,即被拘传人的行为性质,如盗窃、抢劫、诈骗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