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状是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以抵销或吞并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
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若没有工作单位,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
反诉人(本诉被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单位工商登记核准号、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方式、开户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若有工作单位,应写明其姓名和工作单位)。
委托代理人:(若是律师,应写明其姓名和所属的律师事务所)。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参照反诉人的写法)。
反讼请求:
1、请求的理由:(主要指本案的法律关系及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等)
2、提供的证据:
(1)证据之一:1)名称或编号:......;2)内容、性质及来源......;3)证明对象......。
(2)证据之二:......
3、请求的依据:(主要指反诉人认为本案应当适用的法律依据等)......
此致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