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认证通知书
关恢认〔 〕 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你单位因被海关□稽查□核查于X年X月X日起中止对你单位的认证,现中止认证情形已经消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我关决定自X年X月X日起恢复对你单位的认证。
如果不服本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影响本通知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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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