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驳回起诉
用) (××××)×行初字第××号 原告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
……(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第三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
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行政判决书
样式相同。) 原告×××不服××××(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
(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简述原告起诉的事由)。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依照……(写明引用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的起诉。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
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
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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