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编号 | 遗属姓名 | ||||||
遗属身份证号码 | 遗属性别 | ||||||
与死者关系 | 享受遗属
待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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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
现住址 | |||||||
死亡离休人员编号 | 死者姓名 | 死亡离休
人员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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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参加工作时间 | 死者离休时间 | 死亡时间 | |||||
享受采暖费补贴住房面积标准 平方米,享受100% 比例 | |||||||
单
位 意 见 |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劳
动 保 障 部 门 意 见 |
批准从 年 月起开始领取 采暖费补贴。 经办人: 复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注:1、“遗属编号”为养老保险编号;
2、“死亡离休人员编号”为死亡离休人员生前养老保险编号;
3、本表中遗属是指:死亡离休人员的配偶;
4、本表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