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文书正文

说明书

   (略)

 

 

    附:

 

    一、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提交说明书,一式2份(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说明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该整齐清晰,黑色,符合制版要求,字高在0.35厘米至0.45厘米之间,行距在0.25厘米至0.35厘米之间。说明书首页用此页,续页可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纸张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除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需用其他方式和顺序说明的以外,应按下列顺序撰写: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名称,该名称应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

    2.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

    3.就申请人所知,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参考作用的现有技术,并且引证反映该项技术的文件;

    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目的;

    5.清楚、完整地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内容,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6.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优点或者积极效果;

    7.如有附图,应当有图面说明;

    8.详细描述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最好方式,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有化学式或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图,也不得有商业性宣传用语。

 

    五、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名称居中,名称与正文之间空一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4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