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盖章): |
迁移理由: |
迁出地登记机关意见:
年 月 日
审查员: 年 月 日 |
迁入地登记机关意见:
年 月 日
审查员: 年 月 日 |
注:
1、转移登记机关的企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可以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企业档案由迁出地登记机关负责送达。
2、企业应在三个月内到迁入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企业档案将被退回迁出地工商局
3、有关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记注册指南请浏览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www.hzaic.gov.cn)。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