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文书正文

民事裁定书(拍卖)

____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 ) 执字第 号

 

 

申请执行人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日向被执行人____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____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________所有的____________。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

 

 

 

附:

 

一、首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

2.文书名称

3.文书编号

4.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1.写明执行依据。在“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________”之后的空白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

2.写明执行通知的履行情况。表述为:“于____________日向被执行人____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____________,但被执行人____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执行通知书的制作日期,指定被执行人履行的义务和期间,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

3.写明裁定的法律依据。表述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1)拍卖被执行人的知识产权,适用法律时应加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0条第2款。

2)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股票拍卖,适用法律时应加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2条。

3)拍卖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适用法律时应加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第2款。

4)拍卖被执行人持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适用法律时应加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

4.裁定内容。表述为:“拍卖被执行人____所有的”。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被拍卖财产的名称、数量等内容。

5.裁定的法律效力。表述为:“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尾部

应当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执行员署名。

2.制发本文书的时间(年月日)。即签发法律文书的日期,而不是承办人拟稿书写的日期。

3.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法院的院印。其位置应当在制作日期的上侧,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必须不偏不斜,保持公正、严肃,文字、国徽必须清晰。

4.书记员署名。

5.“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裁定书原本上不写“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应将其制成专用印戳,由书记员将正本与原本核对无误之后,加盖在正本末页的制发日期的左下方、书记员署名的左上方。个别涂改之处,应盖校对章。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