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______(公章) 金额单位:______万元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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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 | |||
申请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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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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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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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配套人民币贷款申请书是借款人为取得与外汇贷款配套的人民币专项贷款而向贷款人提交的申请文件。
配套贷款的申请须符合贷款的对象与范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使用这种贷款:
① 企业虽使用外汇贷款,但要求配套贷款的,项目与使用外汇贷款的项目无关;
② 通过努力能够自筹解决人民币资金需要的企业,还是每笔外汇贷款都给予配套贷款。
申请贷款的使用范围限于:
第一,在国内购置与外汇贷款进口设备相配套的设备、材料。
第二,支付用外汇贷款进口材料自制设备的加工费用。
第三,支付用外汇贷款进口设备、材料的运输、国内保险费、安装费用以及其他有关的进口关税、工商统一税和进口手续费。
第四,支付外汇贷款项目所需的少量扩建、改建配套费用。
借款企业在向银行申请配套贷款时,应在申请书中写明申请单位(盖章)、项目名称、贷款期限、申请贷款金额、贷款用途、用还款计划、还款来源、新增经济效益(产量、产值、利润)、税收、外汇贷款项目名称、批准文号、外汇贷款批准金额、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单位地址、电话、申请日期等内容。同时附交有关证明文件(如使用外汇贷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贷款项目的有关批文等)及经主管单位、有关部门(主管厅、局和财税部门)同意的还款计划等。银行在审批外汇借款的同时,审批配套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