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
合并新设 (集团)公司公告
乙公司
年 月 日 合字第 号
本两公司业务性质相同,为促进合理经营,经双方多次协商,并报请各有关方面批准,合并成“ (集团)公司”继续经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兹订 年 月 日为合并基准日。
二、自该日起原两公司因合并而削减,甲公司原有股本总额 万元,乙公司原有股本总额 万元;以一对一之比例实行合并,设立丙公司,股本总额定为 万元,原两公司所有资产负债均按账面价值合并列账,不另重估,连同一切权利义务悉由合并后新设的“ (集团)公司”概括承受。
三、兹依公司法的规定公告,各债权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日起3个月内向本公司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特此公告。
甲公司 (公章)
地址:
董事长: (签章)
乙公司 (公章)
地址:
董事长: (签章)
附:
企业集团合并新设公告,是指组建企业集团的各方,在新的企业集团组建完成后,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告知性文件,用以声明原各方法人资格的消失,新法人的成立。
企业集团合并新设公告由首部、正文和签署三大项结构组合而成:
① 首部。它包括标题公告发布时间和编号。标题由三项内容组成:一是联合的原企业各方的名称,二是新组建的企业名称,三是文种。公告发布时间和编号放置在标题之下。
② 正文。包括引言与正文两项。引言用以发布新的企业集团公司成立的声明,正文用以说明资本和资产负债及各项权利义务的承担,并限定债权人异议时间。
③ 签署。由联合各方的董事长或经理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