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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笔录(范例)

  时间:200 ____________________分至_________

  地点:第一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是

  旁听人数:________

  审判人员:盛________、杨_______、徐_________

  书记员:范____

 

  记录如下:

  书: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人审判区;

(三)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不得发言提问;

     (五)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信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振动位置;

     (七)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八)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审判长入庭,全体起立。

     审:(敲法褪)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陈____到庭。

     (法警将被告人陈____带上法庭)

     审:被告人,你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等情况?

     被:我叫陈________,男,__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____市知音中学初二年级学生,家住、_________________号。

     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代:到庭。

     审:你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与被告人的关系?

     被代:陈________,男,____ ________日出生,汉族,无业,住__________________号,系被告人父亲。

     审:被告人,你过去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

     被:没有。

     审:被告人,你这次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

     被:_______________日因涉嫌抢劫罪被____市公安局___局刑事拘留,____________日被执行逮捕。______________日晚____点多在家里被抓。

     审:被告人,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何时收到?

     被:收到,____________ ____日收到的。

     审: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今天在本法庭对由________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________抢劫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庭由审判员盛____、审判员杨____、代理审判员徐____组成合议庭,盛____担任审判长,书记员范____担任本庭记录。____________ ____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金缘、施逸琪出庭支持公诉。____市公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为被告人陈_____辩护,被告人陈____、被告人法定代理人陈____到庭参加诉讼。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上述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认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处理,有权申请回避。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被代:不申请。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在法庭上享有辩护的权利,你除了委托辩护人为你辩护外,你可以依据事实与法律自行辩护,是否听清?

     被代:听清了。

     审:全体诉讼参与人还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或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二、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被告人,你听清了没有?

     被代:听清。

     审: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宣读起诉书。(略)

审:被告人,起诉书内容是否听清?

被:听清。

审:被告人,起诉书指控是否事实?

被:是事实。

审: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罪名有无异议?

被:无异议。,

审:被告人,你对事实有无补充?

被:没有。

审:下面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你以前所讲的是否是事实?

被:是事实。

公:你认为你的行为构成何罪?

被:抢劫罪。

公:案发当天你在干什么?

被:我在上网打游戏。

公:你是否经常上网?

被:是的,家里没有电脑,于是我经常上网吧。

公:你当时为何会找被害人?目的是什么?

被:当时只是想弄点钱,被害人是我的网友,又正好在网上所以想到他那里弄钱。

公:你对被害人干了什么?

被:我把他叫出来,问他要钱。

公:是拉出来,还是叫出来。

被:拉出来,他不肯跟我走。

公:出来后你对他干了什么?

被:我打了他两个耳光,还踢了他几下。

公:他有没有反抗?

被:没有。他很害怕。

公:你是否对被害人搜身?

被:搜了。共搜到97元钱。

公:你是怎么用这97元钱的?

被:50元支付了上网的钱,还有47元就买了两包烟和珍珠奶茶。

公:你是否知道被害人身上有钱?

被:不知道,我不认识他,但看他的穿着想他一定有钱。因为他穿了一身名牌。

公:和你一起抢钱的还有谁?

被:没有了。

公:王____和邓____你是否认识?

被:认识,他们是我的同学,但那天他们走了。

公:他们什么时候走的?

被:在我叫被害人出来之后走的。

公:他们有没有参与打被害人?

被:没有。

公:审判长,我没有问题了。

审:下面进行法庭举证,先由公诉人举证,并就证据的来源和证明力作简要评析。

公:宣读被告人供述笔录节录。(2005331

审:被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有无异议?

被:没有。

     被代:没有。

     辩: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宣读被告人法定代理人的笔录。

     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无异议?

     被:没有。

     辩:从笔录中可以看出,被告人以前学习成绩还是不错的,只是在迷恋网络游戏后才在品行上有改变。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宣读被害人张天安的笔录。(笔录5)

     审:被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有无异议?

     被:没有。

     辩:从笔录中看出,被告人一开始并不是强行把被害人拉出网吧的。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宣读证人王军的笔录。

  审:被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有无异议?

     被:没有。

     被代:没有。

     辩: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宣读证人邓刚的笔录。

     审:被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有无异议?

     被:没有。

  被代:没有。

  辩: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宣读证人王____的笔录。

     审:被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有无异议?

     被:没有。

     被代:被告人是学生一看就知道了,网吧老板明知道他是学生还让他进人,其实在这件事上网吧全板也有过错。

     辩: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出示学生证。(法警出示)

     审:被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有无异议?

     被:没有。

     被代:没有。

     辩: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宣读案发经过。

    审:被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有无异议?

     被:没有。

    被代:没有。

    辩: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报告审判长,举证完毕。

     审:辩护人有无问题要发问?

     辩:被告人,你在见到被害人的时候是否想打他?

     被:不想,只是想吓吓他,他比我小得多,我想他也许会自觉地拿出钱来。

     辩:审判长,我没有问题发问了。

     审:被告人、被告人代理人及辩护人对全案有无证据提供?

  被:没有。

     被代:没有。

     辩:没有。

     审:法庭事实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本院指控被告人陈____ ____构成抢劫罪,证据来源合法,具有证明力。被告人陈____ ____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为97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公诉人认为,对被告人应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请法庭依法审判。

     审:被告人自行辩护。

     被:我知道错了,希望法庭给我个机会。

     审: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辩: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的被告人的基本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抢劫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其只是利用了自己比被害人身高上的优势,以此来威胁被害人,与一般的抢劫行为有所区别,另外,被告人系未成年人,还是在校学生,这次的行为也系初犯,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来看,不应当对被告人的行为定为犯罪。请求法庭判令被告无罪。

     公:被告人虽为未成年人,但已年满14周岁,根据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抢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明显具有暴力性质,其主观上却又有非法强行抢劫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又实施了一定的暴力行为,使被告人不敢反抗,其行为性质已具有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公诉人认为对被告人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至于行为后果的严重程度系量刑的依据,不应当作为定性的标准。

     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可以不认为犯罪”。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显著轻微,如果定性为犯罪,将影响到被告人一生的发展前途。所以希望法庭能予以充分考虑。

     审:公诉人有无新的意见?

     公:坚持刚才的意见,没有新意见。

     审: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同意辩护意见?

     被:同意。

     被代:同意。

     审:双方有何补充?

     公:没有。

     辩:没有了。

     审:法庭辩论终结,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可做最后的陈述。

     被:请求法庭给我个机会,我一定好好学习,不再迷恋网络游戏了。我也愿意给被害人赔礼道歉。

     审:下面休庭(敲法褪)。进行合议庭评议。

     (法警把被告人带下去)

     审:(敲法褪),下面继续开庭。

     (法警把被告人带上法庭)

  审:经过合议庭评议,下面对被告人陈____抢劫罪一案进行宣判。

     书:全体起立。

     审:宣读判决书。

     审:被告人是否听清?是否有异议?

     被:听清。无异议。

     审:被告人陈____,法庭考虑到你是初犯,且行为显著轻微,而你本人认罪态度较好,也有悔过自新的要求,故对你的行为不以犯罪论处,但你的行为与一个学生的身份是极不相符的,我国政府明文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人网吧、歌厅等营业性场所”,你的行为虽然不是犯罪,但确实违反了有关去律、法规的规定。青年人应以学业为重,网吧是现今青少年犯罪最集中的场所也是滋生地,希望今后你能吸取教训,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摆正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做个有用青年。如果屡教不改,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是否听清?

     被:听清。

     公:被告人陈____,对于你的行为法庭并未以犯罪定罪处罚,公诉人考虑到你将来的发展,对法庭的判决表示同意。但对于你的行为,公诉人认为是你平时一贯对自己放松要求的结果,希望你今后远离网吧等场所,认真学习,做一名有用的青年。是否听清?

  被:听清。

     审:被告法定代理人,今后希望你们对陈____严加管教,多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引导他们向正确的方向发展,尽到做父母的应有的责任,如果再发现被告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本庭将要求政府收容教养部门对被告收容教养,是否听清?

     被代:听清。

     公:被告人法定代理人陈____,作为孩子的家长,对于孩子的身心教育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陈____的所作所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你们疏于管教的结果,希望你们吸取这次的教训,对于陈____平时的行为多加注意,引导他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尽好做法定代理人的责任和义务。是否听清?

     被代:听清。

     审: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何意见?

     被:对这次的行为我已经充分地认识到了我的错误,感谢法庭对我的宽大处理,我保证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不再进人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认认真真学习,争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

     被代:谢谢法庭的宽大处理,我们今后一定严加管教陈____ ,给予其家庭的关爱。不再让他远离家庭的教育,从这件事中我们也要吸取教训。

     审: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庭后公诉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应当阅看笔录,如果没有异议应当签字。闭庭(敲法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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