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文书正文

公安国家赔偿法律文书(式样4-4)——刑事赔偿复议中止审查通知书

刑事赔偿复议中止审查通知书
×公赔复中止字〔××××〕×号
 
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
 
本机关已依法受理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刑事赔偿复议申请。在审查期间,因······(中止审查的事由),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自即日起中止审查。
中止审查情形消除后,本机关将在二个工作日内恢复审查。
 
 
                             ××××年××月××日
(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
 
 
 
 
一式三份,一份交赔偿请求人、一份交赔偿义务机关、一份附卷。
 
制作与使用说明
 
一、本文书是复议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告知有关当事人中止案件审查的文书。
二、赔偿请求人为自然人的,“赔偿请求人”填写姓名、出生日期和住所,有法定代理人的,增加填写法定代理人的姓名;赔偿请求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增加填写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增加填写单位名称。
三、“赔偿义务机关”填写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四、“中止审查的事由”填写《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并对应填写该条款中的具体项作为法律依据。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