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 (公民姓名或法人、其他组织名称) 性别 年龄
证照号码 (许可证、身份证、执业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工作单位 (被处罚人为公民时填写) 电 话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违法事实、理由:
(可以充分、详细说明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主观过错等因素、选择这一处罚种类、幅度的理由以及采纳或不采纳陈述申辩、听证意见的情况)
。
以上事实有 (证据内容) 等证据证实。
以上事实违反了 (行为规范的法律条文)
的规定,依据 (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 的规定,决定给予 (处罚种类、幅度) 的行政处罚。
同时,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见打√处):
□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 年 月 日前改正完成上述违法行为。
并于 年 月 日前,将改正报告送交 ,我局(委)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你(单位)的法律责任。(说明:也可单独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自动履行本处罚决定。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代收机构的名称、地址) ,账号 。逾期不缴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
人民政府或者 旅游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委)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旅游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