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文书正文

人民法院申请回避决定书

××××人民法院   申 请 回 避 决 定 书
  (××××      ) ××    执×字第××    号
  本院在审查(执行听证)……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申请…… (写明申请人要求执行法官或者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等的姓名和要求其回避的理由)本院院长(或本案审判长)认为,…… (写明准许或者驳回回避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准许×××提出的回避申请(或“驳回×××提出的回避申请”)。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准许回避申请的,此句不写)。
  ××××年××月××日
  (院印)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制定。供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决定准许或者驳回回避申请时使用。
  二、人民法院对申请回避所作的决定,可以采取口头的或者书面的形式。采取口头形式的,应当记录在卷;采取书面形式的,可按照本样式制作决定书。
  三、根据程序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在决定书中应当分别表述,并写明准许或者驳回申请的理由,引用民事诉讼法或者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相应法律条文。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