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单位法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车辆所有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请求将车辆挂靠登记在甲方名下,甲方同意乙方请求。为明确有关事宜,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挂靠车辆基本情况
乙方挂靠车辆车型为: ,发动机号码为: ,车牌号为: 京YA1629
二、挂靠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乙方车辆以甲方名义进行登记,仅是为了便于营运,登记后的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属于乙方。
三、车辆挂靠期限
乙方车辆挂靠期限: 至 止。
本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车辆挂靠期间,乙方及乙方雇佣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既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也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四、甲方责任
如乙方及其所挂靠的车辆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检测、买卖过户、保险等相关手续,但应交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责任
1、承担与挂靠车辆有关的一切税费及违规罚款。
2、承担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等相关人员的一切费用
3、承担因挂靠车辆引起的事故相关责任和事故处理所需费用。
4、承担本合同虽未明确,但与挂靠车辆有关的其他费用。
六、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参加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按规定接受检测;车辆未经检测或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挂靠车辆运行。
2、乙方车辆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少于50万元,免赔也应投保。如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也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或变卖,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终止挂靠。
七、车辆运行
1、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禁止人货混装或从事违法活动。
2、对挂靠车辆驾驶员违规违纪违法的职务行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其他
1、合同履行期满如乙方车辆继续挂靠,经甲方允许后,挂靠合同另行签订。
2、挂靠车辆如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要甲方协助处理或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应当参与处理的,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未尽事宜处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甲方后续书面协定执行。
十、合同份数及生效时间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