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文书正文

婚姻状况公证书

婚姻状况公证书 
             1.格式一 结婚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省××市(县)××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颁发的编号为×× 
×号的结婚证书,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 
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点)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格式二 未婚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男或者女,×年×月×日出生),现在××××(住址),至 
今未曾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格式三 离婚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 
于×年×月×日在×××(地点)登记结婚,于×年×月×日在×××(原婚姻登 
记机关名称,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其夫妻关系自该日终止(登记离婚之日 
或者判决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格式四 夫妻关系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调查材料、当地人证等),兹证明×××(男,×年×月×日出 
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点)按照当 
地我国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结婚,是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说明 
  婚姻状况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公民现存的婚姻状况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 
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这类公证主要用于我国公民在国外办理结婚、定居、继承、 
留学等法律手续。婚姻状况公证的种类包括结婚公证、未婚公证、离婚公证、丧偶 
公证等。办理婚姻状况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办理涉外婚姻状况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向当事人住所地办理涉外公证业务 
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①本人的身份证件;②结婚证书、离婚证 
书、夫妻一方死亡证书;③其他证明婚姻状况的文书。 
  (3)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是按照当地风俗结为夫妻的,其公证属于结 
婚公证的范围,但其公证的格式与结婚公证有所不同。 
  (4)如果用于涉外方面的,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 
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 
领事认证的除外。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